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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华无边框玻璃镜子反倾销调查已正式立
时间:2016-02-19 10:41 来源: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法律事务部贸易救济案件通报
  (第20151116号)

 

  土耳其经济部于2014年11月12日通过官方公告( Communiqué No 2015/45 )形式,正式对中国生产的无边框玻璃镜子发起反倾销调查。
  涉案产品:无边框玻璃镜子(unframed glass mirrors);
  涉案国家:中国
  涉案海关编码:7009.91.
  倾销调查期间:预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根据土耳其的相关法律,主管反倾销的机关是土耳其经济部下属的进口管理局。具体调查程序如下:
  申请提交后土耳其经济部应在 45 天(天数以自然日计算,下同)内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立案后,土经济部会向已知中国出口企业提供一份公开版本的申请书和反倾销调查问卷。应诉企业须在立案之日起 37 天内提交答卷和相关证据材料。经申请,可给予 7 天左右的延期。
  在立案之日起 1 年内,土经济部会作出初裁,初裁后,一般会对进口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但初裁不是土耳其的必经程序。
  其后,企业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回答补充问卷并接受实地核查。
  土经济部会根据应诉企业申请或者主动召开听证会。
  自立案公告公布之日起 1 年内,土经济部将作出终裁,个别情况延长至 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