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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卫生杀虫、驱蚊类用品比较试验结果
时间:2016-02-19 11:26 来源: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

夏季暑热,为防止蚊虫叮咬、杀灭害虫,家用卫生杀虫、驱蚊类产品成为百姓必不可少的消费品。我会于2010年对北京市场销售的蚊香、电热蚊香片及蚊香液产品进行了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部分样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于近几年主打纯植物提取的驱蚊贴、驱蚊手环、驱蚊花露水等新型产品渐渐流行,为持续追踪杀虫、驱虫产品的质量状况,了解新型驱蚊产品的真实功效,科学引导指导消费,促进家用卫生杀虫、驱虫用品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期对70种家用卫生杀虫、驱蚊类用品开展了商品比较试验。

一、试验样品及来源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北京市的超市、小商品市场及网络渠道随机购买,样品涉及北京、上海、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省市生产的12种杀虫气雾剂、14种蚊香、13种电热蚊香片、11种电热蚊香液、4种驱蚊花露水、16种植物驱避剂(驱蚊手环、驱蚊贴、驱蚊水)样品。经生产企业确认,购买于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商业街16-17号的枪手牌杀虫气雾剂样品、购于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商业街16-17号的雷达牌杀虫气雾剂样品、购于北京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6-57)的同仁堂牌驱蚊花露水样品为假冒产品。

二、检验标准及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依据GB 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16-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蚊香》、GB/T 18417-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片》、GB/T 18418-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液》、GB/T 18419-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杀虫气雾剂》、QB/T 4147-2010 《驱蚊花露水》对样品进行测试,其中,由于植物驱避剂类产品目前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我会参照GB 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 13917.9-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9部分:驱避剂》进行测试。

测试项目:

蚊香: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毒理、药效、烟尘量、外观和感官、抗折力、水分、平整度、脱圈性、连续燃点时间、标志、贮存、使用说明。

电热蚊香片: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毒理、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药效、热贮稳定性、尺寸、外观和感官、挥发速率、标志、贮存。

电热蚊香液: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毒理、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药效、热贮稳定性、电热蚊香液最低持效期、电热蚊香液净含量、外观和感官、密闭性、自由跌落、挥发速率、标志、贮存、使用说明、外观、电加热器质量。

杀虫气雾剂: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毒理、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药效、热贮稳定性、杀虫气雾剂内压、杀虫气雾剂净含量、外观和感官、雾化率、酸度、水分、标志、贮存、使用说明。

驱蚊花露水: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毒理、净含量、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药效、外观和感官、pH、色泽稳定性、低温稳定性、卫生指标。

植物驱避剂(驱蚊手环、驱蚊贴、驱蚊水):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药效。

比较试验结果只对购买的样品负责。

三、测试结果

1、蚊香、电热蚊香片及蚊香液、杀虫喷雾剂、驱蚊花露水。

经测试,2个蚊香样品、1个电热蚊香片样品、6个电热蚊香液样品、6个杀虫喷雾剂样品、2个驱蚊花露水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的问题一是缺斤短两,二是药效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此外,有3个样品标称为纯植物成分,实测含有农药;有12个样品无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号,个别样品标识不全。
 

2、驱避剂(驱蚊手环、驱蚊贴、驱蚊水)

经测试,15个驱避剂类样品全部标称为纯植物制品(植物提取液、植物精油),不含农药成分,但实测4个样品检出农药成分(见下表)。此外,由于没有现行的国家标准,所有样品都未标注成分的具体含量,经驱蚊测试,所有样品有效保护时间均在2小时之内,功效均不够理想。
 

四、比较试验发现的问题

1、比较试验的结果显示,购买于超市的样品及知名品牌样品质量较好,购于小商品市场和网络平台的样品质量良莠不齐,尤其小商品市场是仿冒产品的高发地带,许多没有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号的样品也在堂而皇之的销售。

2、本次比较试验购买了19个标称含有植物提取液、植物精油等成分的样品,所有样品只标注产品的成分,均未标注具体含量。由于植物成分结构复杂,以现有的检测手段很难确定其种类和含量,所以目前其质量好坏全凭生产企业的诚信与良心。植物类驱蚊产品的宣传、销售往往针对婴幼儿、孕妇等特定人群,虽然无法测定植物成分的含量,但我会对驱蚊类商品经常含有的驱蚊酯、避蚊胺、四氟甲醚等成分进行了测试,7个样品测出含有农药,与向消费者的宣传不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植物驱蚊产品使用时普遍与皮肤接触,农药成分对婴幼儿、孕妇等人群伤害较大。这7个样品均来自国内主流网络购物平台。

3、植物驱避剂类驱蚊产品(驱蚊手环、驱蚊贴、驱蚊水)等是近几年新兴的驱蚊产品,由于其与身体接触,大多以纯植物成分为卖点,销售对象也针对婴幼儿、孕妇、体弱者等特殊人群,因此我会在测试传统杀虫驱蚊产品时对此类产品也进行了比较试验。由于这类产品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我会参照GBT 13917.9-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9部分:驱避剂》的试验方法对其驱蚊效果进行测试,结果显示:除4个含有农药的样品外,剩余11个样品均对蚊子有驱避作用,但作用时间均小于2小时。

五、提示消费者

1、建议消费者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能不用时尽量不用,没有一种蚊香是对人完全无毒的。

2、建议消费者在正规商场或超市购买杀虫驱蚊用品,选择知名品牌的产品,妥善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商品的标识标注是否有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及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农药登记证号,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是否完好。

4、婴幼儿、孕妇等人群应尽量选择蚊帐等物理防蚊手段。

5、驱蚊手环、驱蚊贴、驱蚊水等产品主要销售渠道为网络购物平台和母婴用品商店,消费者购买时不要盲目相信其宣传,由于个人体质不同,各地蚊子抗药性、生命力不同,实际使用效果很难达到产品宣传的效果。

部分比较试验测试项目说明

有效成分使用要求: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中所使用的药剂,须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登记允许使用的药剂,其药剂配方应与登记的配方相符,并有登记证号。未经登记没有证号的产品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其中很可能含有不允许使用的药剂,可能会威胁到使用者的人身健康。

毒理:为了保证家卫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影响,该类产品必须通过毒理测试,只有通过毒理测试的产品才是安全可靠的。

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此项目是考核家卫产品是否严格按照其登记的配方配制产品,既不能偷工减料少投放药剂,也不能为了提高驱杀效果多投放药剂。

药效: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及规定的时间内应达到驱灭蚊虫的效果。通常是以KT50值大小来显示。KT50值是在规定的条件下,50%的试虫被击倒所需的时间

热贮稳定性:家卫产品多在炎热的夏季使用,使用环境或存放环境很可能温度较高。热贮稳定性就是为了保证产品在较热的环境下经历长期存放后,其中的有效成分仍在有效的范围内,产品仍有效果。

标志、贮存、使用说明:家卫产品除了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生产日期等常见的产品标志内容外,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有效成分及含量等信息都是检验核实其安全性的重要信息。在使用性能上,如蚊香的燃点时间、烟尘量、蚊香片或蚊香液的有效时间,生产商都应据实标明,不能夸大效误导消费者。另外,毒性标志、注意事项以及正确详细的使用说明都是消费者能正确、安全使用该产品所必须的重要信息。

蚊香:

烟尘量:蚊香产品包装明示烟尘量等级(无烟、微烟)须与其实际烟尘量相符。

外观和感官:产品应完整,无霉斑污染,无刺激性气味。

抗折力、脱圈性、平整度、水分:为了保证蚊香的使用性能,合格的蚊香产品应平整、干燥、容易脱圈,并且能耐受一定强度的力而不被折断。

连续燃点时间:产品应满足标准基本的7小时使用时间,如设计为更耐用的产品,应按实际情况标识,不能夸大。

电热蚊香片:

尺寸、外观和感官:尺寸是保证蚊香片能方便的从加热器插入和取出。另外产品应色泽均匀,不应霉变,香型与明示相符。

挥发速率:蚊香片应能在其明示的有效时间内将有效成分缓慢的挥发掉,挥发速率过快则有效成分会过早的大量挥发,不能保证使用后期的效果,通过挥发速率可以考核这一点。

蚊香液:

最低持效期:是检验蚊香液产品是否能达到其明示的使用时间。

净含量:是检验蚊香液产品是否能达到其明示的含量。

外观、感官和尺寸:蚊香液产品的性状应正常,香型与明示相符,使用时不会产生刺激气味。并且尺寸应准确、符合标准,以便与加热器可以吻合。

密闭性、自由跌落:这两项要求是针对在日常使用中很可能出现的倒置、跌落情况,合格的蚊香液产品,应该能在经历这两种情况后,仍然能正常使用。

挥发速率:蚊香液应能在其明示的有效时间内将有效成分缓慢的挥发掉,挥发速率过快则有效成分会过早的大量挥发,不能保证使用后期的效果。

电加热器:电加热器除了会影响到产品的使用效果,另外,作为电器产品,如不合格,很可能会引起火灾,触电,危及使用者的人身权。

杀虫气雾剂:

内压:杀虫气雾剂是压力喷雾产品,其气雾罐对压力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内压过大,则有可能引起气雾罐变形、爆破,因此内压必须限制在安全范围内。

净含量:气雾剂的净含量应与其明示相符,不该缺斤少两。

外观和感官:气雾剂应包装完整、图文清晰,香型与明示相符。

雾化率:是指气雾罐中可喷出的内容物比例,达到标准的雾化率要求,才能保证杀虫气雾剂可以被充分使用。而且,雾化率不合格的产品,往往雾化效果也不好,影响到使用效果。

酸度:气雾剂喷出的内容物会接触到人身和环境,酸度达到标准要求,才能保证人身和环境的安全。另外,酸度过大也可能会腐蚀气雾剂罐体,造成危害。

水分:气雾剂中的水分可能会引起气雾罐的腐蚀,造成气雾罐泄漏甚至爆破,因此,水分应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驱蚊花露水:

净含量:驱蚊花露水的净含量应与其明示相符。

外观和感官:驱蚊花露水瓶身应完整,不应泄漏,包装印刷应清晰,保证消费者有良好的使用体验。其内容物应清澈无杂质,香型与明示相符。

pH:驱蚊花露水直接施用与皮肤上,因此,其pH应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色泽稳定性,低温稳定性:这两项是为了保证驱蚊花露水在经历高温、低温后仍然能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卫生指标:驱蚊花露水在使用过程中直接与人体接触,因此如甲醇、铅、汞、砷等有害物质,必须控制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