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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刷分技术委员会第一届第五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6-11-29 11:31 来源: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
             
             
             
            
     2016年11月23日,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刷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牙刷分技术委员会)在扬州召开了第一届第五次会议,此次会议由牙刷分技术委员会主办,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扬州明星牙刷有限公司)承办。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轻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牙刷分会、江苏省牙刷协会、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刷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代表共计41人。

 会议共包含五项议程:

一、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牙刷分会会长、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文生董事长致欢迎词。

二、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牙刷分会秘书长王宝勤作了牙刷行业情况方面的讲话。

三、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相建强对目前口腔护理用品行业情况以及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讲话,并对牙刷分标委会工作进行了点评。

四、牙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传和作2015年来牙刷分标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中详细总结了到目前为止我国牙刷领域标准项目的总体情况,阐述了牙刷分技术委员会自身建设及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的工作情况,同时对2015年牙刷分技术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做了说明,并提出了今后工作计划。

五、召开《牙刷及口腔器具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审查会,会议听取了《牙刷及口腔器具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编制说明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会上专家和标委会委员对标准送审稿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出席审查会的委员和委员代表共28名,占全部应出席委员37名的75.7%),符合程序要求。

2、本标准的制定符合计划原则和制定工作程序,编写符合GB/T1.1-2009要求,所规定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先进合理,试验方法切实可行,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牙刷及口腔器具的技术水平。

3、标准起草组经过了试验验证、反复讨论、广泛的征求意见,所制定的标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标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本标准中不涉及专利问题。

5、本标准中规定了牙刷及口腔器具类的安全通用要求,对该类产品的生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为进一步指导消费者使用、规范生产者加工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为各级执法监督部门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对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使用该产品将发挥重要作用。 

6、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7、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

8、本标准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基础性标准,建议本标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9、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无废止现有有关标准的建议。

10、对标准提出了以下主要修改意见,标准起草组全部予以采纳。

①将标准名称的中文修改为“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英文修改为“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of toothbrushes and oral implements”;

②在第3章中增加GB 19342、GB 30002和GB 30003 等标准中与本标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如:单丝、毛束、刷头、植毛头;修改了抗菌牙刷的术语定义;

③在5.1中增加“产品在正常使用及经滥用试验后所暴露的化学物质,不应给人体的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④修改图3中尺寸80的标注位置,与图4的标注方法一致;

⑤根据出版要求对标准文稿进行了其它编辑性修改。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标准审查,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上报。建议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实施。